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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税收环境下,企业财税何去何从?

时间:2019-11-14 所属分类:创业小课堂 浏览:

2019马上要到年尾了,不知道各位老板有没有感受到纳税优惠政策的力度?一次一次的税改无不例外的在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。但实际上企业真的轻松了么?

 

新税收环境

 

咱们先来看一组数据:

 

12016年营改增以来,全国成功减税超2万亿

 

2、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、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、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质性的降税、对地方性的六税两费实行减半优惠。减税规模达1.5万亿。

 

3、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降低税率13%,9%,6%、扩大抵扣、留抵退税、加计抵减,减税规模预计超万亿元。

 

在如此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,税收收入却是每年都在增加,原因就在于纳税策略:

     严征管,重稽查!!

企业的哪些行为一查一个准呢?至善财务为您总结以下几点:

 

1、不开票就不确认收入不报税;

2、买卖发票;

3、执行两套帐或多套账;

4、税负率长期偏低,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;

5、企业长亏不倒;

6、虚抵进项税,骗取出口退税;

7、对公账户与老板私账纠缠不清;

8、老板借款一直挂账不回;

9、暂估或预提后,没有发票冲销;

10、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。

 

《刑法》第二百零一条:纳税人采取欺骗、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,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零五条规定,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,是指有为他人虚开、为自己虚开、让他人为自己虚开、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,违反有关规范,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。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;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 

在这样如此严厉的稽查下,企业该何去何从?

   财税合规是企业必经之路!

那么问题来了,财税合规要怎么操作呢?这条路上会有什么阻碍?

 

1、老板偷税漏税,或掩耳盗铃式,或毫不知情式,或心存侥幸式

老板是企业的领头羊,如果老板没有财税合规的意识,听天由命,想着反正不会查到我。

 

2、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有限

老板知道要财税合规,奈何手下的财务不给力,不知道从何做起

 

3、执行一套账,税收成本增加

觉得只有一套账的话,会增加税收成本

 

4、未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

优惠政策这么多,到底哪些是企业能享受到的

 

以上4点如无法解决,那么财税合规之路就会难上加难。那么,选择一家有实力的财务公司来帮忙出谋划策是非常有必要的,千万不要等到查到你的时候才急病乱投医。

 

深圳至善财务专门为此打造了财税合规服务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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